
2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率队到我市开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委书记元方陪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荣木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彭琳一行先后到“张老引水”工程、老鹰水库、南津驿水电站开展实地走访,了解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在座谈会上,广泛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省、市、县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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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琳强调,水资源是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开展水资源地方立法,是保护、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务实举措。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水资源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条例草案的审议。要紧扣法律法规、紧盯突出问题、紧贴群众期盼开展立法,认真研究吸纳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确保切实可行、务实管用。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深化水资源领域改革,建立完善水资源配置机制,提高依法管水治水能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省水利厅副厅长谭小平参加调研并出席座谈会。市委常委、秘书长周月霞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鸿飞,市政府副市长、雁江区委书记罗道坤,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鲁琼参加调研并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