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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代罚”文明行为促进有法可依
录入时间: 2021/1/27 15:52:50

                                                《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月1日起施行——

                 “以劳代罚”文明行为促进有法可依

           

  《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条例》体现了哪些资阳特色?对不文明行为如何处罚?1月26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情况。
  历时一年
  收集意见建议1000余条
  成立42个调研小组、实地调研106场,收集意见建议1000余条……会上,市文明办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条例》从酝酿、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到审议通过,经历了1年多时间。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广开言路、开门立法,通过多种形式吸纳群众参与、听取社会意见、充分收集民意。
  在收集的众多问题中,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小区宠物扰民、广场舞和夜宵噪声扰民,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带,城乡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
  市文明办负责人说,立法过程就是一个征集民意、汇聚民智,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
  共促文明
  公民有权劝阻举报
  《条例》共五章三十四条,主要有总则、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倡导鼓励包括志愿服务、无偿献血、见义勇为等10多项突出的文明行为。我市还出台了《资阳市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奖励帮扶礼遇实施办法》《资阳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来大力鼓励这些文明行为。
  为破解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的难题,《条例》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引导公民践行文明行为。
  《条例》提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文明执法、文明办事、文明服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支持和参与文明行为促进活动,为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等,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等。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以劳代罚
  处罚方式更加灵活
  在执法与处罚专题调研中,执法人员普遍反映现行法律法规难以执行,需要一些有效措施、办法来促进文明行为。
  对此,《条例》规定以“以劳代罚”的方式惩处轻微违法行为。我市探索出交通违法“五选一”治理方式,针对不同违法情况的市民选择灵活的处罚措施,大大增强了执法效果。通过轻微违法者接受灵活处罚的事例进行引导教育,影响带动市民形成尊法、守法的意识,收效甚好。
  此外,曝光不文明行为和信用信息记录运用也是对不文明行为比较有效的惩处方式。《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关部门根据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需要,可以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以适当形式予以曝光。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指导有关部门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和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文明行为信息的使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水波作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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