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心城区山体保护立法工作质量,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资阳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改稿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鸿飞到会指导。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全中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条例草案(修改稿)前期各方面意见的采纳情况,并就草案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部门自身职责,对草案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对法规草案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姜鸿飞就条例草案修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保护山体的具体内容和条例的适用范围。二是要充分考虑管理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明确保护山体的责任主体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三是要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等过程中,综合考虑山体生态保护和景观保护。四是要细化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性行为、限制性行为内容,保证法规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