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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
录入时间: 2021/4/15 10:10:43

    4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铭晖率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木参加调研和座谈。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乐至县劳动镇百花村、东山镇方广村和乐至经济开发区,实地察看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城镇污水处理、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情况。

    座谈会上,王铭晖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用现代思维深入思考现代农村的空间、产业、人才和治理结构,深入思考乡村振兴主体问题,找准乡村振兴的突破口,促进思想、技术、经营理念的更新换代,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要进一步思考农民收入的结构更新,拓展农民工资、财产、政策、经营以及集体经济“4+1”收入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要加强对企业家、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分类服务,深入研究乡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三权分置”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活力。要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园区高水平建设,巩固和提升产业发展新优势,建立各类主体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紧盯目标消费群体,因地制宜培育民宿康养、休闲体验、特色文化、餐饮消费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地域特色文化,不断增强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乐至县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市县相关部门、基层代表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河湖长制条例(草案)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李江主持座谈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杜志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卿泳及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同志一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志琼、副市长赵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鲁琼参加调研和座谈。(转载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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