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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录入时间: 2021/12/30 16:32:55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27日资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资阳市人大常委会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得到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资阳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有必要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精神,结合资阳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全市上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资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找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为奋力打造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推动民法典的运用和实施。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围绕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国防、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学习宣传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及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缉毒、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等法律法规,增强全面参与、全面认可、全面受益的法治效果。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并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选拔结果运用,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以领导干部模范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作表率,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考试内容,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习惯养成和法治信仰形成。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进“法律七进”升级版实施,分层分类实施精准普法,推动法治宣传向法律服务延伸,最终实现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各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主题明确的法治宣传阵地,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五、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懂了么”普法机制广泛运用。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提升实时普法精度,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及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以案普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得到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拓展全媒体普法广度,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普法内容供给,提升普法产品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纵深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挖掘、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法治文化与资阳传统文化、名人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法治文化阵地,高标准打造“陈毅故居”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强化“法治资阳”品牌打造,持续营造“全民普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氛围,推动资阳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健全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完善目标考核,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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