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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执行落实情况检查
录入时间:2022-06-21   来源:市人大宣传培训中心  浏览:36022

6月13日—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军带队到安岳县、乐至县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落实情况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安岳县革命烈士陵园、川陕苏维埃政府遂安中心组织总部兼龙台区委旧址、安岳县革命历史陈列馆、陈毅故居、乐至革命历史陵园等红色资源,仔细查看了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场馆免费或优惠开放、展览展示内容、讲解词把关、旅游开发、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等情况,听取了市文广旅局、安岳县和乐至县人民政府、陈毅故居景区管委会、市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汇报,市委宣传部介绍了《条例》执行情况。

检查组认为,市文广旅局、安岳县和乐至县人民政府及市县有关部门重视学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措施具体,各项工作推进扎实有力,成效较为明显。但仍存在部分革命文物点配套设施较差,个别文物点产权不明晰,专业人才缺乏,革命精神内涵挖掘还不够深入,红色文化缺乏深度整理,教育活动开展形式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指出,贯彻落实《条例》,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统筹规划。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纳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大战略和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去规划、谋划和布局,统筹推进好基础设施建设。二要分层推进红色资源的研究工作。借鉴好陈毅精神的研究成果,一些红色资源基地首先注重基础资料的收集、完善,从中提炼升华红色品质、红色精神,再逐步深入开展相关研究,争取形成红色资源文化、教育、文创、研学体系。三要加强保护传承队伍建设。立足本土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加强解说员和管理人员培养工作。四要严格执行《条例》。对照《条例》文本,认真查缺补短,逐条逐项落实各项要求。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安岳县人大和乐至县人大有关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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