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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录入时间:2024-01-22     浏览:6364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2.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4.依法开展审查审议、监督一府两院及其他重要领域的工作;5.依法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及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6.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7.依法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8.行使地方立法权;9.依法开展代表的选举和闭会期间代表的补选、罢免;10.依法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11.开展人大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二是认真总结第二批主题教育经验做法,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三是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资阳实践,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方面。四是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及时完成市委交办工作任务,扎实抓好项目企业联系、挂联帮扶、文明创建、深化改革、依法治市等各项工作。五是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2.依法履职尽责,倾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主动服务国省重大战略,围绕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区建设,务实开展成渝两地人大监督工作联动、代表视察联合等工作协作。二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调研,听取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报告,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年度工作、天府粮仓资阳片区建设情况报告,专题视察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两项试点,积极助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四是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拓展生态文明新成效。五是促进社会民生改善,听取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出入境管理、化解问题楼盘等情况报告,开展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对民生实事项目全过程监督,助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序解决。六是依法作出决议决,依法审查2024年年初预算、预算调整、债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七是规范选举任免工作,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对一府一委两院被任命人员述职、满意度测评,切实增强干部任后监督实效。

3.强化法制保障,推进法治资阳建设。一是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抓实农贸市场管理、天府国际艺术城建设与管理等法规审议和立法条例修正,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4项立法调研。二是促进法治资阳建设,加强宪法法律宣传贯彻督导,听取审议行政执法监督、两院重点工作等情况报告,坚定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4.发挥主体作用,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一是密切联系群众,组织代表参与意见征求、视察调研、基层治理、列席重大会议等活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全面落实五级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履职活动。二是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强化建议办理,完善代表建议撰写和办理质效提升全链条机制,坚持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制度,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5.锻造三有一树团队,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三会一课、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标市委团结奋斗、埋头苦干、守正创新、艰苦创业工作要求,持续锻造三有一树团队,着力建强四个机关,提升人大干部能力素质和人大工作整体质效。二是部署开展四问行动,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工作要求,部署开展自身建设问质、联系群众问需、服务发展问策、履职监督问效四问行动,为助力资阳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三是提升机关建设水平,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宣传。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四是密切人大交流协作,积极争取国、省人大工作指导和支持,主动与成都、重庆等地人大联系交流,密切与县(区)、乡镇(街道)人大联系沟通,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1468.7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2.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纳入年初预算在职退休人数较上年度增加4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人均1.6万元年度考核绩效纳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列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146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146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77万元,占80.2%;项目支出291万元,占1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68.7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纳入年初预算在职退休人数较上年度增加4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人均1.6万元年度考核绩效纳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列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7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0.9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8.7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2.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纳入年初预算在职退休人数较上年度增加4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人均1.6万元年度考核绩效纳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列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0.92万元,占83.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6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65.97万元,4.5%;住房保障支出83.32万元,占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29.9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资阳人大》《向人民报告》编印、《人大网》升级维护、人大工作宣传及档案整理等方面的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召开市五届人大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会议相关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立法调研审议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法制宣传、立法培训等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监督、预算审查与监督、承接市委重要调研课题、常委会领导完成市委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为人大代表征订《中国人大》、《人民权力报》、《民主法治建设》、《人民代表报》等报刊杂志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代表履职方面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它人大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开展活动、调研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8.56万元,用于保障人大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2.08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3.89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3.3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 25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四川省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省外、省内市(州)及县(区)人大考察学习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3.5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88万元,增长7.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多功能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就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大机关开展人大综合业务、人大宣传、办公设备购置、专项培训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机关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人大机关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法制宣传、实体法立法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立法方面工作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人大机关开展工作监督、预算审查与监督、承接市委重要调研课题、常委会领导完成市委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机关为人大代表征订《中国人大》、《人民权力报》、《民主法治建设》、《人民代表报》等报刊杂志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代表履职方面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它人大事务(项):指人大机关用于退休干部开展活动、调研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人大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人大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02-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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