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打造‘五个人大’、建强‘四个机关’”主题活动,切实提升人大机关干部履职能力。9月7日,安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开展“机关大讲堂”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鲁超同志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专题辅导。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安亮主持活动并讲话。
安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人大、地方政府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与地方人大履职息息相关。
安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自学,学深悟透法律精神,确保在工作中准确执行。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明确“为什么学”。学习地方组织法,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对于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二要坚持点面结合,明确“学习什么”。学习地方组织法,既要抓好整个“面”上的学习,也要注重与我们县级人大联系紧密的“点”的学习,更要看到修正后与修正前地方组织法的不同“点”,确保领会准确,学深悟透。三要抓住工作重点,明确“怎么落实”。要重点围绕修改内容和增减内容,认真研究落实地方组织法的工作举措,加大对基层人大的指导,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决定、任免、选举等工作的程序,确保地方组织法在安岳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