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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录入时间:2022-01-30   来源:市人大宣传培训中心  浏览:17587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2.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4.依法开展审查审议、监督一府两院及其他重要领域的工作;5.依法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及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6.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7.依法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8.行使地方立法权;9.依法开展代表的选举和闭会期间代表的补选、罢免;10.依法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升整体质效;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和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共同意志。

2.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定贯彻“首位战略”,发挥人大作用应势而动、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积极参与川渝两地人大地方立法协同、监督联动、代表联合视察等工作协作;聚焦成资同城化年度工作安排,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内容精准选题,组织代表视察成资同城化重点项目,开展医保同城化等专题调研,全力助推成资同城化率先突破;加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监督,依法审查2022年财政预决算调整执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跟踪监督,聚焦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听取报告、审议评议等工作,倾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3.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完善立法制度机制,加强立法人员培训和人才储备,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基层联系点、评估协作基地作用,推动立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立法能力水平;开展地方立法学习培训,持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调研,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资阳立法实践;配合全国、省人大完成有关法律法规意见征求工作,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和制度建设,提升备案审查质量。

4.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关注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多渠道征集监督议题,让监督选题更加贴近群众、贴近民生、贴近实际;聚焦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完善跟踪落实机制,多举措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常委会决议事项有效落实;聚焦民生实事、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相关情况报告,做好常委会领导和机关联系村指导帮扶,促进民生改善,助推乡村振兴;深化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全面促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化,推动财政工作稳定健康运行;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督促“八五”普法顺利开局,听取“两院”重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督促审议意见有效落实,助力法治资阳建设。

5.依法开展决定任免。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机制,认真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制度等制度,规范做好人事任免监督工作;开展“一府一委两院”被任命人员述职测评,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责有为,履职担当。

6.提升代表履职服务水平。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市五届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激发履职热情、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科学决策水平;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代表建议撰写和办理质效提升全链条“闭环”机制,抓好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加强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督查指导,推动建议办理由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持续转变;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提质扩面,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机制,扩大代表工作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渠道;用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广代表履职登记、履职公开等制度,探索推进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7.持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高标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扎实抓好“勇担使命、追赶跨越”学习实践活动,锻造“三有一树”团队,建强“四个机关”,着力提升人大干部能力素质、人大工作整体质效;认真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事规则和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机关运转效能、服务保障水平和人大工作质效,奋力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对标《四川省人大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完善市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视频会议等信息平台,打造智慧人大;积极争取国、省人大工作指导和支持,主动与成都、重庆等地人大联系交流,加强与县(区)、乡镇(街道)人大联系沟通,帮助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密切人大交流协作,形成人大工作合力。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1127.7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取消了项目经费结转编制。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收入预算为112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7.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支出预算112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75万元,占75.17 %;项目支出280万元,占24.8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7.7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取消了项目经费结转编制。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7.7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0.3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7.7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7.44万元,主要原因是换届后新增了代表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及立法培训等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0.37万元,占83.3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9万元,占5.39%;卫生健康支出51.45万元,占4.56%;住房保障支出75.13万元,占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60.3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培训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的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22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法制宣传、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及立法培训等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开展预算审查、预算联网监督及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022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培训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开展代表工作,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为人大代表订阅代表报刊、杂志等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它人大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退休干部开展调研等专项工作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0.79万元,用于保障人大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3.83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7.63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5.1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7.7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2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221.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 2021 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级人大调研、执法检查,市州间交流学习和县区人大工作沟通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其他小型客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 2021 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1.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3.83万元,降低16.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大机关开展人大综合业务、办公设备购置、专项培训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机关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人大机关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法制宣传、实体法立法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立法方面工作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人大机关用于开展预算审查、预算联网监督等监督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机关开展代表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为人大代表订阅代表报刊、杂志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人大机关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它人大事务(项):指人大机关用于开展退休干部专项工作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人大机关开展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人大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人大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102001.xlsx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批复表-102001.xlsx

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020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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